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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在长江中上游水源区等实施退耕还

发布日期:2021-09-17   浏览次数:117

印红介绍称,“十二五”期间,拟在川、渝、鄂等长江中上游重要水源区,黔、桂、滇等喀斯特石漠化防治区,陕、甘、宁、蒙、晋等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流失防治区实施退耕地还林1600万亩,实际上也就是长江中上游的重要水源区,还有石漠化防治区和黄土高原三大区域实施退耕还林。

国新办今日就中国林业在推动可持续发展中的进展等情况举行发布会。当被问及未来几年中国退耕还林的具体工作和规划时,印红指出,从1999年到2011年,全国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4.34亿亩,其中退耕地造林是1.39亿亩,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是2.95亿亩,工程区的森林覆盖率平均提高了3%。

退耕还林完成的任务当中,中央原来规划的投资是4385亿,目前已经投入的各项资金是3250亿元,3200万农户1.24亿农民直接受益。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对改善工程区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010年中央1号和11号,国务院31号文件及《“十二五”规划纲要》都明确要求巩固退耕还林还草的成果,在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区位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经过深入调研和多次协商,目前已经形成了生态地区退耕还林的总体方案。

印红介绍称,“十二五”期间,拟在川、渝、鄂等长江中上游水源区,黔、桂、滇等喀斯特石漠化防治区,陕、甘、宁、蒙、晋等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流失防治区实施退耕地还林1600万亩,实际上也就是长江中上游的水源区,还有石漠化防治区和黄土高原三大区域实施退耕还林。

“我们之所以在目前能够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的成果,主要基于三点考虑。”印红指出,一是为了促进中国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二是已经具备了重启退耕还林的基础;三是为了提升林业的国际影响力。“国际社会对生态建设、绿色增长已经形成了共识,在这个背景下,中国扩大和巩固退耕还林的成果必将会产生重大的国际影响。”印红指出。